索引号 | 000014349/2024-1603942 | 成文日期 | 2024-11-27 |
文号 | 发布时间 | 2024-11-27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
名称 | 遵义市户外广告及招牌设施安全管理工作机制 |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市户外广告及招牌设施管理机制,确保安全、有序、协调发展,制定本工作机制。
一、工作任务
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户外广告及招牌设施安全管理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统一规划、总量控制、合理布局、安全规范、协调美观、依法设置”的原则,
围绕户外广告及招牌设施规划、审批、建设、经营、管理、维护等各环节,系统性、实效性、专业性、统筹性和动态性的开展户外广告及招牌设施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安全管理精细化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头顶上安全”。
二、户外广告及招牌设施定义
户外广告设施。利用建(构)筑物、场地、设施、交通工具等设置灯箱、霓虹灯、电子显示装置、展示牌、实物造型或以其他形式向户外发布广告信息的设施。包含,依附于建<构>筑物或灯杆、公交候车亭、报刊亭、电话亭、信息栏、自动售货机、自行车棚等设施设置的附属式户外广告设施和直接设置在地面上,具有独立支撑结构的独立式户外广告设施,如立杆式、底座式、大型落地、大型高立柱及实物造型类。
三、工作制度
(一)行政审批制度。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广告设施任一边边长≥4m或单面面积≥10㎡)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经属地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审批同意后按照许可期限设置,设置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临时性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三)台账管理制度。各地要规范建立户外广告及招牌设施底数台账、日常巡查台账、问题隐患整改台账及拆除台账。底数台账要详细登记所有人、经营人、审批时间、设置时间、类型、位置、尺寸、联系方式、编码等要素。日常巡查台账要详细记录巡查区域、点位、名称、巡查人员、审核人员等要素。问题隐患台账要详细记录问题隐患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人、整改落实情况、复核人等要素。拆除台账要详细记录拆除时间、拆除原因、拆除位置、广告及招牌设施所有人、设施规格、拆除招牌等要素。本地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要建立档案,将历次审批资料、历年安全检测报告、日常巡查排查记录等资料进行装档管理,做到“一设施一档案”
(四)日常监管制度。要将户外广告及招牌设施纳入网格化监管内容,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每季度对本地本辖区户外广告及招牌设施进行一次全覆盖排查,每月对本地大型户外广告及招牌设施进行一次全覆盖排查,遇极端恶劣大风大雨天气实时对人流量大、建设时限达3年及以上户外广告及招牌设施进行排查。做到事前主动介入,发放户外广告及招牌设施设置提醒卡,告知其设置标准和咨询电话;事中及时制止,对正在安装的招牌设施不符合设置标准时,应及时制止,告知商家按照标准进行设置或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跟进。事后责令整改。巡查发现商家已安装的招牌设施不符合设置标准,城管队员责令商家自行整改,并将信息详细记录问题隐患整改台账。
(五)联席会议制度。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牵头协调属地应急、住建、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集会议研究部署本地本辖区户外广告及招牌设施综合监管工作,形成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力量整合、难点共克、问题共治、执法联动的良好局面。原则上,市县两级联席会议每季度召集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同时,为确保联席工作会议落到实处,市级和四城区联席会议可进行套开,必要时中心四城区负责城市户外广告及招牌设施监管工作的同志集中办公,提高效率。
(六)有奖举报制度。要将户外广告招牌设施重大安全隐患或违法线索举报投诉纳入本地本辖区安全生产有奖投诉举报重要内容,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媒体等平台进行发布,公布举报电话,完善举报受理范围、举报途径、举报要求、举报奖励政策等内容,方便群众掌握了解,引导全社会形成齐抓共管、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做到隐患早发现、早处置、早消除,从源头上防范和杜绝事故发生。
(七)应急响应制度。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快速有效、及时响应”的原则,制定本地本辖区户外广告及招牌设施应急管理预案,明细行业主管、业务主管、属地以及设施设置所有权权属使用方等各方职责,强化日常应急队伍建设和物资保障,确保能满足工作需要,切实将预防、预警机制与应急处置能力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统一指挥、综合协调的处置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户外广告及招牌设施安全是城市公共空间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事关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要树牢“两个至上”,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以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户外广告及招牌设施全链条安全监管工作。强化科技赋能,引导设施所有人安装安全监测智能感知设备,及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
(二)加强宣传教育。要全方面加强户外广告及招牌设施政策法规宣传,指导设施所有人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做好安全管理和日常巡查维护,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积极配合做好日常管理资料提交和现场勘查,切实履行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进一步加强队伍日常教育培训,切实掌握日常监管重点和要点,提升安全隐患发现能力、处置能力和防范化解能力。
(三)狠抓工作落实。要把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全监管工作为一项基础性、常态化工作,认真履职尽责,遴选有资质单位,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风险隐患评估工作,掌握辖区户外广告及招牌设施安全运行状态。对检查评估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督促产权单位落实整改;对不配合评估工作、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所有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