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中心)、城市支队:
根据市政府转发《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22年度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请各部门立即对负责的门户网站栏目开展自查工作,确保全部达到评估标准。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查内容
(一)是否按规定及时发布和更新相关信息(如机构职责、人员调整后的及时发布,动态信息的及时更新);
(二)发布信息是否出现虚假信息或有严重表述错误;
(三)发布信息是否严重表述错误或错字(检测反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中错别字多);
(四)发布信息是否违反保密规定;
(五)《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引用条款是否无误,权责是否与部门职责匹配。
二、责任分解
(一)遵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外联至市人民政府)
1.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根据需要适时更新)。牵头部门:办公室
2.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根据需要适时更新)
(1)机关简介。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政工科。
(2)履职依据。牵头部门:政工科。
(3)行政许可和其他管理服务信息。牵头部门:法规科。
(4)人事信息。牵头部门:政工科。
(5)规划信息。牵头部门:办公室。
(6)预算/决算。牵头部门:计财科。
(7)招考录用。牵头部门:政工科。
(8)其他法定信息。牵头部门:办公室、法规科。
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牵头部门:办公室。(根据需要适时更新)
4、依申请公开。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各科室(中心)、城市支队。(根据需要适时更新)
注:以上板块内容结合工作实际,适时公开发布及更新相关内容。
(二)遵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门户网站(重点领域公开)
1.城市管理及行政执法。牵头部门:政工科,责任部门:城市支队、城管科、市政科、环卫科、燃气中心、河道中心。(每月至少1篇)
2.行政处罚。牵头部门:城市支队。(根据需要适时更新)
3.数字城管。牵头部门:信息中心。(根据需要适时更新)
(三)遵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门户网站
1.首页版块
(1)工作动态。牵头部门:政工科,责任部门:各科室(中心)城市支队)。(每月至少2篇)
(2)区县动态。牵头部门:政工科,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执法局)。(每月至少2篇)
(3)通知公告。牵头部门:办公室、政工科,责任部门:各科室(中心)、城市支队。(根据需要适时更新)
(4)他山之石。牵头部门:办公室。(根据需要适时更新)
2.政务公开版块
(1)政策法规。牵头部门:法规科。(每季度至少1篇)
(2)政策解读。牵头部门:法规科。(每季度至少1篇)
(3)部门文件。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各科室(中心)、城市支队。(每月至少1篇)
(4)人事信息。牵头部门:政工科。(根据需要适时更新)
(5)规划信息。牵头部门:办公室。(根据需要适时更新)
(6)预算决算。牵头部门:计财科。(根据需要适时更新)
(7)招考录用。牵头部门:政工科。(根据需要适时更新)
3.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版块(根据需要适时更新)
牵头部门:信息中心,责任部门:各科室(中心)、城市支队。
4.专栏专题版块(根据需要适时更新)
三、工作要求
请各科室(中心)、城市支队务必高度重视,安排专人于3月3日前对责任版块进行自查整改,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规范。如因自查不到位影响市级评估工作的,按照责任分工,严肃追责问责。同时,各牵头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及时更新相应版块内容,并落实“三审三校”相关要求,确保上传内容不出现错字、漏字以及涉政表述错误等负面问题。本通知涉及的相关工作要求3月1日起开展执行,并纳入本年度目标考核内容。